地方标准《公共数据 数据治理规范 第3部分:数据返还》,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大数据中心 、临沂市大数据中心 、烟台市大数据局 、泰安市大数据中心 、潍坊市大数据中心 、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 。
主要起草人 卢彦辉 、高蕾红 、刘斌 、孙浩荃 、潘洪华 、郑慧 、都海明 、王伟 、石伟 、赵宁 、朱薪安 、李小阳 、林小菲 、周杨淏 、赵世阳 、关新雨 、郑慧杰 、王广东 、王湘鑫 、郭兴军 、孟凡奎 、史丛丛 、李杨 、王溪 、钱恒 、张媛 、郑祎 、刘佳佳 、许潇文 、相吉利 、王亚楠 。
备案号:10115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