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
《意见》提出实现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先行示范的主要目标,力争到2030年,我省健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标准规范、统一协调的数据运营管理机制;建成运行高效、安全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形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数据要素治理模式;建强特色鲜明的数据产业集群,形成主体活跃、支撑有力的数据要素生态。
《意见》明确,率先落实数据产权制度,贯彻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探索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数据账户体系。健全公共数据管理机制,开展公共数据识别和分类分级管理,形成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数据目录,汇聚整合省、市、县三级公共数据,打造共建共享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探索用于产业、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开展数据汇聚与融合应用试点。
在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方面,推动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探索重要数据流通备案制度,明确严禁或严格限制交易的数据项。推动数据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元数据、主数据、数据接口、数据交换共享、数据行业应用以及数据安全、隐私防护等方面的通用标准。健全数据交易流通机制,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形成数据资产目录,探索建立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构建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支持徐州建设“数据金库”,为数据存储、加工、流通交易提供可靠的基础设施支撑。
在推进数据价值挖掘与收益分配方面,加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构建交通水利、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开展重点行业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东区域中心、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东部)中心、中国(江苏连云港)“海上云谷”数字化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完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收益分配机制。
在强化数据要素安全监管治理方面,完善政府数据治理机制,建立合规公证、风险评估、安全审查、安全审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建立多方协同治理体系,探索形成政府、行业组织、数据企业、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有效协同的数据治理新机制,持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多元主体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的渠道。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