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提复〔2023〕11号
市科协: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体系,加快攻克重要领域‘卡脖子’技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我委职能和工作实际,我委会同经信委研究后认为,你们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迫切需求出发,对科学数据的重要性、数据真实性、数据共享机制、数据交易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和原因等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建立战略新兴产业科学数据供给体系、成立管理监管机构等针对性建议,对进一步促进本市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科学数据已经成为科学研究和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资源,加强科学数据的管理和共享应用成为大数据时代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近年来,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突破,大量的科学数据应运而生。上海非常重视科学数据工作,积极推进科学数据相关的政策研究和探索创新工作。
(一)积极推进科学数据管理政策研究。市科委积极推进科学数据政策研究,组织专家队伍深入开展科学数据立法研究,先后对1000余名科技工作者进行了问卷调研,召开了20余次各层次对象的专家座谈会,深入研究科学数据领域现状需求等,形成了政策制度初稿,已经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并结合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上海市数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对科学数据管理政策进行持续研究。
(二)开展科创资源数据中心建设。为推进科学数据中心探索实践,市科委布局启动了上海市科技创新资源数据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先期针对科学数据中的科技创新资源数据开展汇聚治理和共享应用,已汇聚全球科创资源数据10亿条,总量超1PB,逐步实现了科技创新资源数据的汇集。围绕基础数据、评估咨询、数据应用、展示展览、培训孵化等7大核心服务在内的多层次服务体系,形成了由数据治理平台、存算一体科研云平台以及信息安全体系组成的三大核心能力,为科技资源数据打通融合提供技术支撑。在科学数据管理和共享能力建设方面,已经完成科学数据管理基础设施的原型验证,并部署完成具备7720核CPU、96TB内存计算能力及20PB存储能力,满足四个统一特性的科研云平台;开展科学数据管理系统的研究和研发,已完成科学数据汇交平台核心功能(数据上传下载、完备度审核、归档存储)的开发。
(三)支持开展相关数据库建设。聚焦支撑科创中心建设和上海科学数据实际,积极推进相关单位建设具有显著特色、有明确的学科应用和共享价值的特色数据库。包括基于云计算模式的国家极地科学数据中心、中国科学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生物学大数据中心的DNA甲基化数据库、中科院上海巴斯德所病毒检测分析数据库等,为相关学科的科学数据安全管理和开放共享积累经验。
(四)积极推进数据交易所建设。在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方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国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中“建设国际数据港和数据交易所,推进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监督管理等标准制定和系统建设”有关要求,本市加快组建数据交易所,并于2021年11月25日正式揭牌成立,同步上线全数字化交易系统。聚焦金融、交通、工业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多源数据产品挂牌交易,到2022年底数据产品挂牌数近1000个,场内实际交易额超过1亿元。聚焦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入场难、监管难等制约数据流通交易的五难问题,已形成了系列创新安排。一是全国首发数商体系,全新构建“数商”新业态,涵盖数据交易主体、数据合规咨询、质量评估、价格评估、交付等多领域,培育和规范新主体,构筑更加繁荣的流通交易生态。二是全国首发数据交易配套制度,率先针对数据交易全过程提供一系列制度规范,涵盖从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主体到数据交易生态体系的各类办法、规范、指引及标准,确立了“不合规不挂牌,无场景不交易”的基本原则,让数据流通交易有规可循、有章可依。三是全国首发全数字化数据交易系统,上线新一代智能数据交易系统,保障数据交易全时挂牌、全域交易、全程可溯。四是全国首发数据产品登记凭证,首次通过数据产品登记凭证与数据交易凭证的发放,实现一数一码,可登记、可统计、可普查。五是全国首发数据产品说明书,以数据产品说明书的形式使数据可阅读,将抽象数据变为具象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吸收你们的建议,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家《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持续推进科学数据开放共享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上海科学数据政策研究。立足上海战略定位和发展需求,参考国家和兄弟省市推进科学数据管理工作的经验,并结合上海当前的实际情况,对数据汇交、共享、交易重点环节中的政策性问题、机制性措施等开展深入研究,加强上海科学数据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积极推进本市科学数据规范安全管理和开放共享。二是支持开展科学数据中心和相关数据库建设。支持本市具备条件的单位围绕科学研究需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展本单位、本领域、本行业科学数据中心和数据建设,为本市科学数据中心政策研究和数据开放共享提供实践经验和参考。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申报国家级科学数据中心,进一步支撑本市科创中心建设。三是跟踪支持科学数据相关关键技术研究。围绕科学数据全生命周期中的安全管理、可信溯源、高效共享等关键技术问题开展跟踪研究,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在科学数据管理中的应用。四是不断提升数据流通与交易能级,为释放数据要素红利做好基础。
感谢你们对上海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