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华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到2029年,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这标志着中国开启新一轮以数据为中心的数字基础设施布局。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面向社会提供数据采集、汇聚、传输、加工、流通、利用、运营、安全服务的一类新型基础设施。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在国家统筹下,由区域、行业、企业等各类数据基础设施共同构成。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持续迭代,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围绕数据要素开发和价值挖掘的企业开始涌现,以技术和要素双重驱动的数据产业形态正加速形成。《指引》明确了行业、区域、企业数据基础设施在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中的定位,围绕数据流通利用、算力底座、网络支撑、安全防护等部署了建设任务,为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明了方向。
数据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源,是新型生产要素。总体上看,我国数据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2023年,我国数据总产量达32.85泽字节(ZB),同比增长22.44%,但仅有2.9%的数据被保存,企业超过一年未使用的数据占比近四成,大量数据一直在“沉睡”。与此同时,国际研究机构预测,数据流动量每增加10%,将带动GDP增长0.2%,数据流动对各行业利润增长的平均促进率为10%左右。我国数据流通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迫切需要构建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满足数据流通利用和价值释放需要。
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将支撑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大规模数据流通利用,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发挥海量数据优势和丰富场景优势,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数字中国提供动力。
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汇通海量数据、惠及千行百业、慧见数字未来”,这是我国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美好的未来愿景。但这一愿景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对此,《指引》提出了阶段性的目标。5年后,我国将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初步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流通利用体系,协同构筑数据基础设施技术和产业良好生态,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在政策、技术、标准、人才等方面做好组织保障,因地制宜抓好落实,必将推动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走深、走实。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不同的经济时代,基础设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农业经济时代,基础设施主要是农田水利设施;工业经济时代,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电力系统等成为新的基础设施;而在数字经济时代,网络设施、算力设施、应用设施等构建了数字基础设施。凝聚社会共识,明确建设方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能够确保数据的高效管理和利用,为数字经济的发展筑牢坚实基础、提供澎湃动力。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