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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对数据流通全流程记录存证

原标题:我省将对数据流通全流程记录存证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数据产权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意见》提出,甘肃省将对数据流通的登记、准入、撮合、结算等全流程记录存证,实现交易可记录、可溯源、可取证,支撑数据流通交易过程中的取证和定责。

《意见》提出,甘肃省将完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依法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保护数据生产、加工、流通、使用等过程中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等加强数据采集、质量评估等标准制定,提升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鼓励数据处理者对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数据处理者收集、使用、处理数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构建数据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行业率先开展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等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运营,推动面向产业链的基础数据共享和授权使用。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合法授权使用,共同合理使用数据,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各类主体对其享有经营权的数据产品,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市场化流通交易,鼓励在省内数据交易场所集中交易。(吕霞)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甘肃省将对数据流通全流程记录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