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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x"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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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标准助力数据要素全国统一大市场

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的微观基础,具有战略性地位和创新引擎作用,已经成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也称“数据二十条”)要求,“探索完善数据要素产权、定价、流通、交易、使用、分配、治理、安全的政策标准和体制机制”,并点名浙江要在数据要素市场化上先行先试。

浙江是数字经济强省、数字化改革先行省、全国首个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过去在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中已经开展了积极探索。2022年,浙江出台了全国首部公共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提出要推进公共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将标准作为公共数据规范化、体系化管理的关键抓手。今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以更大力度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激活数据新要素,为全面扩大数据产品交易市场按下“加速键”。

基于各地政府和数据交易机构在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中的探索实践,笔者认为,制定实施数据要素确权定价、交易流通、市场监管等标准是建设全国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的必备条件和必然要求。

多样的数据产品需要标准统一。数据产品是交易的标的物,但数据产品多样,包括数据API(应用程序接口)、数据云服务、技术支撑、离线数据包、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应用系统与软件、与云融合的各类大数据技术产品等。当前针对各类交易标的物,存在大量的标准缺失:一是数据产品的分类分级、数据产品质量要求、数据来源、数据知识产权等划分维度不一致,尚未出台明确的标准加以规范;二是数据权属问题不明,数据及其衍生数据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的权属划分不清,数据使用授权途径没有指引性规范;三是数据定价困难,面向不同的应用方向数据价值不同,从经济效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应根据不同数据类型、数据质量、数据价值等方面为数据产品的交易价格提供明确的定价依据。

交易过程需要标准规范。当前数据产品交易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层面存在大量的空白。从数据产品入市、交易服务、交易保障、监管与治理等层面制定统一标准规范,使各地的数据交易可以参照同一基础规范进行,能够最大限度发挥数据使用效应,促进数据产品交易市场规范化发展。因此,要根据数据交易全流程制定交易标准规范,对数据产品登记、数据产品挂牌、数据交易撮合、订单确认、在线支付、数据交付等交易流程,以及数据备份、交易存证、争议仲裁等数据交易完成后的保障机制等进行统一规范。

交易平台需要标准保障。数据产品交易平台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交易模式和运行机制尚处于自行探索阶段,未形成统一标准共识。已成立的大多数交易平台在投入市场运营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诸如数据获取的实时性难以保持,不同交易平台的传输标准不统一,交易平台流通效率、质量管理等方面良莠不齐,平台用户管理、交易管理、订单管理、后台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模式缺少规范,以及如何保障数据交易平台的可靠、稳定、合规,如何确保交易数据的质量和安全,如何防范交易数据滥用和不当使用,如何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不被泄露等等,都是制约数据产品进场交易和交易市场规模化发展的主要问题。

交易监管需要标准支撑。国家层面的数据交易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尚未推出,且在政府层面尚未有专门的监管部门对数据交易进行监管。应协同加强对数据合规性、数据交易平台、数据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保证数据产品交易行为的规范性,加快对交易标的合规合法性、用户准入退出机制、平台监管规则等内容作出规定,构建完善、规范、安全的数据交易环境。

国家政策纲要为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发展擘画方针蓝图,数据产权保护、数据交易流通、数据跨境传输、数据安全等发展要求将进一步得到强化。浙江作为“数据二十条”唯一提到的试点地区,应充分发挥在数字基础设施、关键技术、产业集群、数据规模等多方优势,以标准为抓手,逐步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交易标准规则,在数据要素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展现浙江担当。

(来源:潮新闻)

以标准助力数据要素全国统一大市场